试题详情
- 简答题《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不予答复的含义是什么?是否发包人提出异议,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都视为已答复,还是一定要确认工程造价才算答复?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某一工程于1999年9月2日签订了施工合
-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每月对施工单位所报
- 现在的建设工程,业主方一般在竣工结算后仍
- 某工程采取一次包死价,但由于建设单位未
- 工程转包的明确界定是什么?总包方派管理人
- 审价报告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承包人发现审价
- 依据《司法解释》第24条,施工行为地与不
- 承包人起诉要求工程款,而发包人缺乏偿债能
- 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样的法定优先受偿权
- 工程已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已将结算书交建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
- 关于竞价谈判:A、B、C、D四家单位参
- 装修工程与装饰工程是一回事吗?将旧楼屋面
- 固定价格是否即为总价包干?
- 承包单位实施工程时未取得资质,而完工或起
- 投标报价界线中成本价由谁来确定?确定的依
- 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经理为有资质的但是没
- 没有合法报建手续的烂尾楼工程,施工企业如
- 建筑合同成立后、生效前,违约方民事责任性
- 公司承接工程后成立项目部,会相应备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