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简答题 我们于2000年按农村习俗办理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之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感情不和,我想提出“离婚”,但因为结婚时,男方给付了我三万元的彩礼。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我退还彩礼金。王先生租了本市某区房管所两间公房作为商业用房.租期还没有结束,房管所便将这两间房卖给李先生.李先生要自己使用,要求王先生搬走。 请问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生育的子女和财产问题怎么办?对方要退还彩礼有依据吗?正确答案: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热门试题女儿出嫁后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如何申请撤销婚姻?我与李某于介绍相识,感觉情投意合,遂发生我与妻子因为感情不和,都同意离婚,但是对哪些情况算重婚?哪些情况不属于重婚?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事实婚姻是什么?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我与丈夫离婚后,将女儿的名字由以前的随他独身男子收养女孩有什么特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离婚后怎么偿还?法院应怎样审理婚姻无效案件?财产和子女如血亲聘娶婚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有什么原则?包办婚姻共同财产制法院应怎样审理婚姻无效案件?其财产和子女有夫权的婚姻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