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利率是否合理?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
-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
- 经营者以低于资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而不属于不
- 下列各项中,可以接受专利申请并授予专利权
- 2002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
- 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是()
- 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
- 2004年7月8日,钱某携侄子去逛超市
- 下列现行税法中属于实体法的是()
-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包括()
-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应当
-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必须首先清偿所欠税款
-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期债权以致影响
-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
- 法律是公平的,它既属于统治阶级,也属于被
- 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
-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是:()
-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