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甲、乙、丙三家企业均为国有企业,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三家企业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共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计划将公司注册资本分为1000万股。其中,甲企业认购300万股,乙企业认购150万股,丙企业认购100万股;其余450万股依法向社会公开募集。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公司章程由甲、乙、丙三家企业共同制定;由于公司的规模较小,为了精简公司的机构,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企业的厂长李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某上市公司2004年5月发行5年期公司债
- 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
-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
- 某有限责任公司打算与另一公司合并,该合并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 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20
- 目前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确定采取法定资本
-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 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
- 公司强制清算的产生原因可能是()。
- 下列关于关联企业法律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可以作价入股。
-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中,符
- 下列属于公司中股东的共益权的是()
- 甲上市公司准备增选独立董事,下列不得担任
- A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有关事项
- 下列情形中,可以成为再次发行公司债券障碍
- 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
- 简述特别清算的条件。
-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