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单项选择题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A、成本×(1-成本利润率)
B、成本×(1-增值税税率)
C、成本÷(1+增值税税率)
D、成本×(1+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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