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简答题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正确答案: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热门试题根据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诉讼中国人高某想要得到其具有美国国籍的儿子的连结点“意思自治”说的创始人是()优惠待遇民事权利既得权说是()提出来的指出下列冲突规则中哪些是单边冲突规范()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事权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试论最惠国待遇的分类。转致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仲裁裁决的承认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采血统原则确立国籍国家的父母在采出生地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