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先后购进假冒“芙蓉王”、“双喜”、“万宝路”等各类品牌卷烟共计5000余条并予以销售,截止2011年3月12日,刘某某已销售上述假冒卷烟1000余条,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万元,其他尚未销售的被查扣的4000余条假冒卷烟,标值达12万元。刘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说明理由?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关于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诈骗罪的表述
- 关于非法经营,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举证责任是当事人依法对特定主张所承担的提
- 刑事案件经由行政执法机关取得了一定证据后
- 某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拟对一起涉及商业
- 关于建立信息情报网络运行机制,不包括以下
-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
- 下列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生产、
- 下列关于线人工作的保密要求,哪一项表述不
-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下列哪项是错误
- 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处罚的规定
- 2009年11月8日,廖某某雇佣刘某驾车
- 下面哪项不属于犯罪未遂的特征?()
- 2010年6月以来,被告人罗某某在明知系
- 非法经营罪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因而犯罪情节
-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8月20日
- 对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单位一
- 认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的特殊证据不包
- 无烟草制品经营许可证的黄某某多次利用驾驶
- 情报利用是实现情报价值,发挥情报作用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