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托运人某甲将一批货物交由承运人某乙运送,运送过程中该批货物灭失。承运人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据证明造成该批货物灭失的原因,但可证明造成该批货物灭失的原因要么是托运人对货物的包装不善,要么是货物的潜在缺陷,要么是托运人的雇员对货物的搬运、装载或卸载的不当。请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何种理论,承运人可以主张免责?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合同法》第309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
- 甲多式联运经营人于A国接管货物,货物在B
- 下列关于《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性质的说法
- 清洁提单
- 我国《合同法》在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体制上
- 2013年11月27日,托运人荆门市熊兴
- 甲公司(托运人)委托乙公司(承运人)运输
- 2005年5月,甲(托运人)与乙(承运人
- 客票
- 某甲托运货物一批,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某乙承
- 甲因在乙饭店饮酒过度,不能驾驶车辆,遂委
- 托运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 根据《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相关规定,承运
- 带驾
- 承运人救助遇险、分娩、疾病旅客的义务属于
- 实际承运人不是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
- 某乘坐公共汽车恰巧未带钱,向售票员乙说明
- 缔约承运人
- 运单
- 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