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1996年2月,甲信用社与乙工厂、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担保合同。合同规定:由甲信用社向乙工厂提供15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1996年2月15日至1996年8月15日止,由丙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期限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该笔贷款到期后,甲信用社多次向乙工厂催要,但乙工厂一直拖欠不还。1996年11月12日,甲信用社要求担保人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也未履行还款义务。甲信用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工厂立即归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担保人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丙公司对担保这一事实并无异议,只是辨称保证行为已过保证期限,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是否已过保证期间?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简述银行与客户法律关系的终止
- 简述我国的证券交易时间
- 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机构改革
- 什么是零售贷款?
- 简述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措施
- 简述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
-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中国人
- 下列汇票中,无需提示承兑的是()。
- 什么是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 2002年6月,甲某因急需资金与乙银行协
- 根据第二次修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即
- 简述股票上市的条件
- 简述银行行使抵销权应满足的四个条件
- 简述客户的权利
-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简述我国实行外汇管理的原因
- 我国以往的信用合作社作为集体所有制的金融
- 保险公司作为间接融资的载体所具有的优势不
- 1997年9月1日,甲银行与乙股份有限公
- 我国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的规章是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