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 孙某与林某均为胜利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公司)的董事。2002年5月,孙某、林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张某、王某共同开办了一家冷饮厂。该冷饮厂的主要产品为酸奶和冰激淋,与胜利公司的产品相同。2004年4月,胜利公司发现了这一情况,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免去孙某与林某的董事职务,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孙某与林某赔偿损失。经查,孙、林二人在经营冷饮厂期间,共获经营收入25万元。问: 孙某与林某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的
-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
- 对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 经济管理主体是指具有经济职能的行政机关,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规
- 简述无效合同的种类。
- 国务院设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 甲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
- 2006年9月1日,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
- 影视、录像作品的()享有署名权。
- 会计监督的外部监督包括()
- 诉讼时效为()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 甲、乙公司与另外10家企业拟共同出资建立
-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
- 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
-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申报所持有的本感
- 论述《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
- 我国国家财政分为()
- 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
- 国有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单位或主导地位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