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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成都甲公司和香港乙集团双方合资开发及经营某旅游景区,双方为此签订了合资开发及经营合同,但在建设中双方因资金不足,经双方协商决定接纳香港的另一家丙集团作为另一经营者。于是他们三家重新签订了合资开发及经营合同,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例中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什么?成都甲公司与香港乙集团的合同变更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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