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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目前浙江的建筑企业普遍采用内部承包的形式,以总公司或母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揽工程,但总公司或母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并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和对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具体施工和管理由下属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来负责。请问:企业内部的承包形式是否合法,是否属于转包?如果不是,分公司或子公司是否属于《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借用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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