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甲为发包人,乙为承包人。该工程项目使用财政拨款,因财政拨款手续迟缓,履约中途甲方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停工了2个月。现乙方提出各种损失费用近300万元(其中含材料、人工、机械设备折旧等),作为甲方如何处理该问题?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当承发包双方都对工程的某一部分(非地基基
- 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从发售招标文件
- 某施工单位通过伪造资质与单位名称与建设单
- 发包商与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工程转包的明确界定是什么?总包方派管理人
- 承包方按中标价固定方式包死的方式承包,当
- 司法解释规定垫资原则有效和《关于严禁政府
-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或允许他人以企
- 一家发展商(发包人)与一家施工企业(承包
- 如果总包合同中约定总包人承包的基础工程要
- 如果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劳务分包合
- 因发包人欠设计费,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遇到问
-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
- 建设合同双方约定的价款低于国家定额价,若
- 订立合同时为单价不变合同,工期为5年,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约定仲裁,司法解释是否可
- (1)施工合同被发包人终止后(过错不能
- 关于工程结算定案,结算书由甲、乙双方共同
- 监理单位在竣工验收记录上签署的“经使用一
- 根据《招投标法》及一些有关规定,发包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