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2008年某纺织公司招聘车工,具体录用条件是(1)男性,30岁以下;(2)身体健康;(3)有本市城镇户口;(4)具备三级车工技术水平。具备一定车工经验的李某和张某看到招聘后便去应聘并均被录取。公司与两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与李某没有约定试用期而与张某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但工作开始后,车间主任对两人的技术水平产生怀疑,因此在签订合同两个月后组织了技术考核,结果两人均不够三级车工的技术水平。因此公司决定与李某和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两人对此不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与张某签订的试用期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
- 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
- 如何建立较完整的就业促进的政策支持体系的
- 被称为现代劳动立法开端的1802年英国《
-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我国集体合同
- 2009年10月,甲公司与刘某等签
-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简要说明我国工会如何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
- 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 简述劳动者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 以下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表述,不正确的
-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园区劳动
- 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用人
- 用工单位可以无需任何理由将被派遣员工退回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
-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可以约定任意劳
- 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