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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司法解释》中第三条第二款所说“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中的不合格,是以合同约定的标准,还是以国家有关标准?我理解第三条第二款与第八条第三款说的质量不合格是一种意思即不符合国家标准,因为第十一条中特别提到了质量不符合约定,第十二条还提到了工程质量缺陷,我的理解是否对?如果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但却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人是否有权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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