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建设工程中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是履行合同的部门,在法律上它们的存在属于什么性质,是否需要《营业执照》?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已交付使用10年的房屋出现不均匀沉降造成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工程
- 某一工程于1999年9月2日签订了施工合
- 如果交付使用在先,取的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在
- 司法解释第21条,白合同不是双方的真实意
- 2000年,公司承包一个高速公路项目,2
- 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中
- 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 由于施工单位一直未完成施工资料,施工项目
-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有何区别?
- 项目经理部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 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
- 利息起算日是按结算提交日算起还是按结算定
- 无效合同如何确定工程款?如果双方已经结算
- 《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诉发包
- 《司法解释》中有“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
- 发包人最好通过何种途径能很便捷地取得总包
- 变更联系单,签证单,发送业主,但不能在规
- 公司在同一次招标中,中标承揽三幢楼的施工
- 建筑施工总承包应如何签订有效的劳务分包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