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施工单位由于对其中的两个问题存在不同意见,因而没有在工程造价审核定案单上签字盖章,但中介机构仍按招投标法和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计算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工程造价审核报告。请问:这份工程造价审核报告能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吗?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公司资质为二级建筑总承包,正在承包某房地
- 2001年某施工企业与某碳素厂签订了施工
- 对工艺、材料进行变更后,监理工程师对施工
-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几个重要方面
- 如果签证未按99示范合同文本规定时限做,
- 若要编制施工合同、劳务分包等合同有那些直
- 某施工单位承建的某项工程,工程竣工后施工
- 如果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劳务分包合
- 建筑施工总承包应如何签订有效的劳务分包合
- 承包方按中标价固定方式包死的方式承包,当
- 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两种
-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文件(工程量的确认)
- 发包人最好通过何种途径能很便捷地取得总包
- 对久拖不决的结算并已过了诉讼时效的工程应
- 劳务分包合同的分包对象主要是人工,但是辅
- 发包方不支付承包方工程款,而将工程所涉房
- 建设合同双方约定的价款低于国家定额价,若
- 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释顺序经发包方与
- 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 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请